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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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
B.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卓力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卓力公司破产申请
C.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D.是否受理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院在15日内裁定
E.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须由其全体董事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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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A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