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 证券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 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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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客户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证券公司已经履行对客户的通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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