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 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 乙拒绝。次日 甲再次到乙家
受贿罪,次日,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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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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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考点】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一种比较少见的行贿行为:在受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甲有行贿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当然构成行贿罪。乙没有受贿的主观意图,本人也没有受贿的行为,当然不构成受贿罪。所以选项A、B、C都是正确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利用对领导干部的影响力,背着领导干部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姆的行为显然不成立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