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日7日 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 并处罚金45万元 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
2006年9日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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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
[考点]刑事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A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1“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项返还45万元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做法,以及C项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BC两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本案中杨某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经执行,依照第35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D项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