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问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问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往的市、县
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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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其理由是:虽然《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六机关规定》第23条对此又作了进一步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据此,很多考生认为,既然本题中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是由法院决定的,而公安机关在批准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以前应征得法院的同意,这就意味着如果法院不批准,即使公安机关批准也是无济于事的,因此选项A中“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表述并没有错误,也应为正确选项。然而,考生在这里犯的一个错误是没有正确理解语意。首先,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如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先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只有在执行机关决定批准前才应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因此,如果执行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被取保候审人的理由不正当,不予以批准。则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涉及决定机关是否同意的问题,可见执行机关的批准是关键的第一步;其次,如果执行机关认为被取保候审人的理由正当。决定予以批准则在批准前要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即决定机关同意的内容是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的请求,而非直接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据此,选项A中“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表述是错误的,不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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