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题目详情 | 答案解析 | 相关问题 | 最新问题 2017年安全一号文规定:发生轻伤1人事故 给予责任单位跟班.分管副职.队长撤职处分 党政负责人降 职业资格 2017-03-29 12:57:03 副职,轻伤 已帮助 人 2017年安全一号文规定:发生轻伤1人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跟班.分管副职.队长撤职处分,党政负责人降职处分,事故责任者待岗学习1个月。() 热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参考答案:× 相关问题 1、2017年安全一号文规定:发生一次2人微伤事故 给予责任单位跟班.分管副职.队长撤职处分 党政负责 2017-03-29 2、2017年11号文附件9规定:发生三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 比照微伤事故执行。() 2017-03-29 3、2017年11号文附件9规定:发生较大涉险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 比照重伤事故执行。() 2017-03-29 4、2017年安全一号文规定:发生一次重伤或轻伤2人及以上事故 给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跟班.分管副 2017-03-29 5、2017年11号文附件9规定:发生二级非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 比照重伤事故执行。() 2017-03-29 6、2017年12月9日2时9分 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二氯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10人死亡 1人轻伤 直接经济损失4875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该起事故等级是()。 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