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 自幼父母离异 王某跟其母一起生活。 1999年王某母亲改嫁后
案情介绍: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王某跟其母一起生活。 1999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也减少了对他的关心。因此,王某养成了沉默寡言、内向的性格。 2006年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并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9月 17 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揍他相威胁,强迫其行窃。正当王某偷窃了一乘客的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他人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对王某作了行政处罚。问题:
(1)解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3)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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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体现行政处罚惩戒和教育的双重功能。
(2) 《行政处罚法》规定:巳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自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王某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①王某未满18周岁。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到王某违法行为作出时的2006年9月 17 日,王某才16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 ②王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 ③王某有立功表现。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边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