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的 由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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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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