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神公司的破产案件中 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 哪些依法应予支持?A.华神公司主张在破产重整

职业资格 公司,当事人,案件 已帮助 人

在华神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A.华神公司主张在破产重整期间,自己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再次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B.管理人解除华神公司和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现甲公司以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权申报债权

C.乙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款,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

D.华神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以丁银行为该票据的付款人,现丁银行付款后产生的请求权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热搜:公司破产是以保护什么为主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点为破产债权、别除权。该考点在近两年的司法考试试题中经常出现,特别是和公司法联合在案例分析中出题,具有一定的难度。A选项见《破产法》第75条第2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B选项见该法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D选项见该法第55条规定: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C选项见该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C选项错在“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款”,而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应当是“物上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