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可以延长三十日。A 案件情况复杂

招录类 案件,期限 已帮助 人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可以延长三十日。

A、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B、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C、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D、案情特殊,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热搜: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