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 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电脑销售公司进行检查 发现该公司一本收据 进一步
国税局,收据,电脑
已帮助 人
2006年5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电脑销售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本收据,进一步调查,查实该公司2001年2月至4月销售电脑20台,共取得销售款117万元,该公司隐匿了这部分销售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县国税局在进行处罚告知后,作出了追补增值税17万及滞纳金,并处1倍偷税罚款17万的决定。
-
答案:《征管法》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公司2001年2月至4月的偷税,是县国税局稽查局在2006年5月发现的,已超过5年期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可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