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 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以交款提货方

财经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小汽车,税额 已帮助 人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 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辆给汽 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万元,当月实际收回货款43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2)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另给予特约经销商2%的折扣,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3)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4)购进机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5)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购进原材料发生运输费用,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万元。(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取得运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0. 14万元。 2017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 值税和消费税如下: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430+600x( 1-2%)+50] x17%-[3.4+102+20x11%+0.6]=181.56-108.2= 73.36(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30+600x(1-2%)+50] x9%= 96.12(万元) (说明: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均适用9%的消费税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

要求:根据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逐项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无需计算具体结果)。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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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元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元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2)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3)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元确认

    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4)企业购进机器设备,处理正确。

    (5)当月购进原材料,处理正确。

    (6)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