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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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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