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几月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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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几月份有啊?

热搜:教师资格证面试说课和试讲的区别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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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时间及科目】:
    第一章考试性质、对象和条件
      
      
      1、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2、考试类别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3、考试性质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标准参照性考试。
      
      
      4、考试对象
      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含)试点工作启动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报考条件
      具备《湖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师【2011】1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6、考试方法
      试点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均采取计算机化考试。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第二章考试标准、科目和大纲
      
      
      7、考试标准
      教育部制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8、考试科目

    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文化课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专业课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科目三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面试科目与所报专业科目及实习指导的科目一致。
      
      
      9、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l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l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l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l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第三章试题
      
      
      10、命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建立试题库。
      
      
      11、命题原则
      命题突出专业导向、能力导向和实践导向。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考查死记硬背知识,不指定教材。
      
      
      12、题型
      采用多种类型试题,强化能力考核。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点评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在机考科目中还采用了多媒体试题的形式。
      
      第四章笔试
      
      
      13、考试日期
      2012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1月11日。
      
      
      14、考试方式
      2012年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科目一和科目二均采用机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15、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类别

    上半年6月30日/下半年1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101)
    (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机考)


    小学

    综合素质(201)
    (机考)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202)(机考)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16、报名日期
      笔试报名时间为5月14—21日。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和缴纳报名费,时间为5月22—26日。
      
      
      17、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注: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中职《教育知识与能力》。双科合格者,可直接报考面试。
      
      
      18、报名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以后,需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到指定考点进行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缴纳报名费后,即完成报名工作。
      
      
      19、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结束后,各考点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机考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采取机考形式,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21、考试评卷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试点省将考生答题卡扫描数据、机考回收数据于规定日期之前报送教育部指定地点。上半年的报送时间为2012年7月8日前,下半年的报送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
      22、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上半年考生于2012年8月22日以后,下半年考生于2012年12月10日以后,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第五章面试
      
      
      23、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4、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25、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上半年考生于2012年8月23—27日,下半年考生于2012年12月10—14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于8月28日—9月1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上半年考生于9月17—21日,下半年考生于12月31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
      
      
      26、面试时间
      2012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9月22-23日;
      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13年1月5—6日。
      
      
      27、试讲题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28、考官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测评小组由3名考官组成。
      
      
      29、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中职类别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30、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1、数据上报
      面试合格考生的数据,上半年于2012年9月28日前,下半年于2013年1月11日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32、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上半年考生于2012年10月10日以后,下半年考生于2013年1月14日以后,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第六章安全保密与违规处理
      
      
      33、安全保密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执行。
      
      
      34、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试违规者,三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章考试合格证明
      
      
      35、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