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

职业资格 著作权法,判决书,协定 已帮助 人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热搜:dw检验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序列相关检验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BD

      【考点】著作权的客体

      【解析】选项A、B正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本法。

      选项C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另外,《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该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伯尔尼公约》,因此,该国国民创作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且不论是否发表,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选项D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中构成要件之一是“可复制性”,即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从而被他人所感知。“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还属于意识上的东西,并不能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说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