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甲乙两个同学关于法的分类以及法的渊源的辩论:甲认为:①按照法的效力 内容和制定法的程序的不同

职业资格 渊源,说法,效力 已帮助 人

下面是甲乙两个同学关于法的分类以及法的渊源的辩论:甲认为:①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法的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②国际公约现在是中国的法的渊源。③我国数量最大的一类法律渊源就是地方性法规。乙认为:①我国的行政法规就是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②随着全球化的趋势的不断发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减少,现在判例法已经成为大陆法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③“试行”和“暂行”的法规的效力同其他法律是一样的。以上观点正确的是哪一项的组合?

A、甲的说法① ②,乙的说法① B、甲的说法①③,乙的说法①②

C、甲的说法③,乙的说法③ D、甲的说法③,乙的说法②③

热搜:关于关键路径法的叙述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C

    【考点】本题考点是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渊源中容易混淆的部分。

    【解析】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效力的范围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效力范围和效力并不是一回事,所以甲的说法①是错误的。并不是所有的国际公约都是中国的法的渊源,只有在中国承认的国际公约才是中国的法律渊源,所以甲②的说法是错误的。在我国,由于有84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作为正式法律渊源之一的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是最多的,现行有效的有7500多件,所以甲③的说法是正确的。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意义上的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规章,属于另外一种法律渊源,所以乙①的说法是错误的。随着全球化的趋势的不断发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减少,两个法系不断融合,逐步吸收对方的优点以弥补自身的缺陷,但是判例法并未成为大陆法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大陆法系仍然不承认判例法的法律效力,所以乙②的说法是错误的。以“试行”和“暂行”的方式颁布某项法律,意在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修改完善,但这并不影响其效力,它必须得到普遍遵守,它和其他法律的效力是一样,所以乙③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选项C的组合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