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准备杀死自己患精神病的妻子乙。甲打算先给乙吃安眠药

职业资格 安眠药,杀人罪,精神病 已帮助 人

第 33 题 甲准备杀死自己患精神病的妻子乙。甲打算先给乙吃安眠药,等乙熟睡后,将乙用绳子勒死。但还未等甲实施绞杀行为,乙就因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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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B
    [考点] 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中的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答案及解析] B。行为人本来想实施两个行为,来达到犯罪目的,但当其实施第一个行为后,就提前实现了自己所预想的犯罪结果。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如果能得出肯定结论,则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在本题中,对于故意杀人行为而言,甲给乙吃药的行为,显然已经是着手,故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