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甲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住该市河东区 l999年lo月25
河东区,该市,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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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题 张某系甲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l999年lo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到该市河西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某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河西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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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诉解释》第3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本题中,整个犯罪行为和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都在河西区,所以应由河西区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