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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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具体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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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选项C要注意,本题考的是具体的情形,而不是法律原文,由于1/2小于2/3,因此也要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