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许迩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 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 许迩即将该电脑
笔记本电脑,昔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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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许迩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许迩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何达付款。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许迩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何达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丙届时未按约付款,应向何达承担违约责任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许迩向何达承担违约责任
D.何达与许迩是一个买卖关系,许迩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许迩付款,许迩再向何达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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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48.C[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依此, 只有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这也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