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5年5月向乙借款2万元 同年6月份 又向丙借款2万元 现在甲只有1万元的财产 应该如
同年,财产,现在
已帮助 人
甲于2005年5月向乙借款2万元,同年6月份,又向丙借款2万元,现在甲只有1万元的财产,应该如何偿还乙、丙之债权?()
A.该1万元应还给乙,因为甲向乙借款在先
B.该1万元应该还给丙,因为甲向丙借款在后,后借应先还
C.该1万元应该平均还给乙、丙,因为乙、丙之间的债权具有平等性
D.该1万元应由乙、丙之间相互协商决定由谁先获受偿
热搜:10万元一年利息多少
-
正确答案:C
债具有平等性的特点,这是债的关系与其他财产法律关系相比较具有的重要特点。所谓债的平等性指在同一标的上不仅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并且债的关系相互间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性和排他性。这一点使得债权关系区别于物权关系.物权具有优先性和不相容性,即在同一物上不能成立内容不相容的数个物权关系,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关系时,其效力有先后之分。债的平等性特点决定了,同一物上存在数个债权时,这些债权之间彼此平等,都享有同时受偿的权利,没有先后之分。因此本题中,由于甲与乙、丙之间形成的是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和丙享有的债权是平等的,同时享有就甲1万元钱受偿的权利,因此,甲的1万元应该平均还给乙、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