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 “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A.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B.隋唐时期C.秦汉
时期,两晋,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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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死刑复奏制度”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为了减少错杀无辜,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这是最早关于“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