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死亡时 遗产由其母甲 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 丁继承 当时乙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份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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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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