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

职业资格 当事人,案件,鉴定人 已帮助 人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热搜: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AD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并不包括证人、鉴定人。据此,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可见,了解案情是证人的充分条件。即使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影响其证人资格。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之规定.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应当回避。因此鉴定人必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据此,B选项错误。证人作证的资格是其亲历了案件过程,具有客观上的不可替代性;但鉴定人仅仅是依靠他的专业技术参与刑事诉讼,具有可选择性。据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证人证言时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149条规定“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可见。证人、鉴定人均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