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 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 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
物品,价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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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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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
【考点】对侵犯财产权的国家赔偿的范围
【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者灭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