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 乙夺下甲的刀 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 当即昏迷 乙随后用刀将甲杀

职业资格 财物,头部,水泥 已帮助 人

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用刀将甲杀死。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A.故意犯罪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

热搜:有关血友病甲的叙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