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 收受大量的贿赂 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 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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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 名正式代表中有25 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某和陈某的罢免案。对此,—F 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A. 甲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 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贾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陈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列席代表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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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 条第1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 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和1/10 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 名代表)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 条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根据该法第10 条的规定,检察院检察长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所以C 项错误,不能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8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的过半数通过。依此,D 项是错误的,罢免案需要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列席代表”。实际上,人大制度上并无“列席代表”一说,只有“代表”和“列席人员”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