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 选民张某因不识字 故口头嘱咐17 岁的儿子代写选票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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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故口头嘱咐17 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无需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C.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
D. 如张某是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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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依据《选举法》第36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可见,只要是委托人信任的人都可以成为代写选票的受托人,无论他是不是选民。故B 项说法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