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A 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 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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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A 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 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 吨位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 区。另外还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原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中的协议管辖无效,应由A 区或C 区人民法院管辖

B.本案中的协议管辖无效,应由A 区人民法院管辖

C.本案中的协议管辖有效,应当由B 区人民法院管辖

D.本案中A、B、C 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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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时,首先应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协议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之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作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例如,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于所发生的争议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 条的规定,这类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属无效管辖约定。《民事诉讼法》第24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C 区。因此,本案应当有被告住所地A 区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