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 由于幼时患病 造成左脚跛瘸 导致行动不便.去年 这个孩子到了入

招录类 幼时,左脚,男孩 已帮助 人

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入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童非所属学区为由,拒绝招收.这件事使家长十分着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试分析这位儿童是否有资格上普通小学,家长有没有申诉资格,学校有没有责任收这名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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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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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
    黄某的儿子虽有残疾,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尚可自理,普通小学应给其学习的机会,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收黄某的儿子入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其违反了《宪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公民劳动、生活合教育.”由此可知,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国家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因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
    (2)《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征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由此可知,残疾人和健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是违反《教育法》的.
    (3)《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普通小学、初等中学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可见,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学的做法,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
    (4)在本案中,龙门镇小学提出的该生不属于其学区,故不能招收其入学的问题,应如何看待呢?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设置,由该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此可知,就近入学是小学设置的要求,也是划分学区的标准.一般来说,对正常学生来说,应当依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家长不能挑选学校.但对有残疾的儿童,应当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