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14周岁生日的第2天 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 小丁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 即

招录类 提包,饭馆,饭后 已帮助 人

小丁14周岁生日的第2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小丁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现金2万元和手机一部。则小丁()。

A.不承担刑事责任

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C.承担有限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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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正确答案:B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2天起,为年满××周岁。按照规定,小丁已年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小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