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 甲为出卖人 乙为实受人。合同中约定乙将货款20万元支付给甲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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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实受人。合同中约定乙将货款20万元支付给甲5天内,甲将水泥运至乙的工地。当乙准备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突然得到消息,并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存在()情形之一的,乙可中止履行合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领导班子发生重大变动
C.丧失商业信誉
D.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E.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热搜:甲乙双方怎么签订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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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E
88. ACDE【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