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租用李某的房屋用于经营 约定每年的12月1日支付下一年的租金。2014年 张某由于忙于事务 12月1
租金,诉讼时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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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租用李某的房屋用于经营,约定每年的12月1日支付下一年的租金。2014年,张某由于忙于事务,12月10日才想起租金的事,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如果李某在地震灾害中受伤导致2014年12月30日之前无法向张某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应中止
B.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从12月2日开始起算
C.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从12月11日开始起算
D.如果张某于12月10日向李某表示12月15日支付租金,则诉讼时效从12月15日中断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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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
(1)不可抗力未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不正确,当选。(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起算,所以应从12月2日开始起算,选项C不正确,当选。(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应从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中断,选项D不正确,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