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规定 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不合理低价游”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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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规定,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不合理低价游”的处罚处理措施有()。
A.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
B.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C.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D.上述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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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规定,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