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 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

财经类 公司,增值税,价值 已帮助 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公司一批A材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乙公司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1 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5750元。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A材料的入账价值为()元。

A、109900

B、105000

C、110750

D、92050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