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法院追加 东山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经调解 需要确定由东山钢材厂承
东山,钢材,法院
已帮助 人
如果经法院追加,东山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经调解,需要确定由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的,应经东山钢材厂的同意
B.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的,无需经东山钢材厂的同意
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东山钢材厂,东山钢材厂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D.调解书无需送达东山钢材厂
-
正确答案:AC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A、C是应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