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员甲发现人公司欠税80万元 便私下与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 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

职业资格 稽查员,公司,欠税 已帮助 人

税务稽查员甲发现人公司欠税80万元,便私下与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结此事。A公司将10万元汇到甲的存折上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A公司免交80万元税款办理了手续。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从重处罚

B.认定为受贿罪,从重处罚

C.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的竞合,从一重处罚

D.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热搜: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可以采取的措施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D

    。由于法无明文规定,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很大争议。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相同,有的按一罪处理,有的按数罪进行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会议《关于被告人受贿后徇私舞弊为服刑罪犯减刑、假释的行为应是一罪还是数罪的研究意见》指出,对徇私型渎职犯罪,如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受贿罪与相应徇私型渎职犯罪的构成且《刑法》又无特别规定的,按数罪并罚处理。税务稽查员甲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受贿罪,他在受贿后又非法为A公司办理了免交税款的手续,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因此按数罪并罚定罪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