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 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 未留有遗嘱 史密斯在美国有别 墅一幢 在
史密斯,国境,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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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 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 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 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日 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 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
A.美国法 B.瑞士法
C.日本法 D.中国法
热搜:史密斯骨折的典型移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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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 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别墅为不动 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 国法;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 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 居所地在纽约,因此应该适用美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