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 未留有遗嘱 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楂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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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楂,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髙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曰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A.美国法B.瑞士法

C.日本法D.中国法

热搜:史密斯骨折的典型移位是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而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纽约,因此应该适用美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