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8年5月2日向好友乙借款5万元 双方约定甲在下个月2日之前偿还。借款期满 甲并未如约偿还

职业资格 诉讼时效,双方,好友 已帮助 人

甲于2008年5月2日向好友乙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甲在下个月2日之前偿还。借款期满,甲并未如约偿还,乙碍于情面也未向甲索要。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3月3日,乙猝死,乙有很大一笔财产需要被继承,而其继承人直到2010年5月3日才确定,2个月后,乙的继承人才猛然想起该债务的存在。则此时乙对甲的该债权:

A:不受保护,因为诉讼时效已过 B: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还有5个月 C: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还有2个月 D: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

热搜:2018年5月4日是什么日子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D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解决本题的关键是要找准诉讼时效中止的起算点和恢复进行的时间点,诉讼时效中止后重新起算的时间点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中止事由停止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即把未完结的诉讼时效走完,而并不是在中止事由消除后一律要再补齐6个月。所以本题目的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