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B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 B县法院经一审认定邓某犯罪事实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5

职业资格 国家赔偿,伤害罪,法院 已帮助 人

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B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B县法院经一审认定邓某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予以执行。后邓某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发现邓某故意伤害事实成立,但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况,于是撤销原判,宣告邓某无罪释放。后邓某提出国家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因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所以邓某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能成立 B: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赔偿义务机关是B县法院和B县检察院 C: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赔偿义务机关是B县法院 D: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其可以依据生效的再审判决直接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热搜:关于16周岁的小王男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CD

    本案属于错判,邓某可以要求国家赔偿,A项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做出生效判决的是B县法院,因此选项C项正确。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选项D正确。故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