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死亡时 遗产由其母甲 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 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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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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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B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婴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继承法》,8000元应当由其母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