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 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 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
特里,国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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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子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入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热搜: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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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CD
[考点]侵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甲国人特里是侵权人,丙国人王某是被侵权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中国为其经常居所地,因此该网络侵权案应适用中国法。BCD三项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