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企业本期购进A货物用于出口 购进时发生进项税额40000元 内销B货物销项税额为12000元
税额,货物,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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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贸企业本期购进A货物用于出口,购进时发生进项税额40000元,内销B货物销项税额为12000元。外销A货物离案价格人民币为300000元,退税率为13%。该企业经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下列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A.借:主营业务成本9411.7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411.76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3000
其他应收款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9000
C.借:其他应收款 30588.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0588.24
D.借:其他应收款 1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6000
E.借:其他应收款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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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
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先征后退,是按原购进时的进价乘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原购进价为40000÷17%=235294.12(元),应退税额=235294.12×13%=30588.24(元)。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差)=40000-30588.24=9411.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