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年9月零售粮食 食用植物油和各种水果取得含税收入700000元
收入,超市,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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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零售粮食、食用植物油和各种水果取得含税收入700000元,销售酸奶、奶油取得含税收入60000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含税收入250000元,本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0张,共计税金85000元;本月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00元,税金为3400元,且当月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5000元,取得合法票据。则该超市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7173.71
B.1012.10
C.15573.71
D.12173.71
热搜: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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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粮食、食用植物油和水果均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也可以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00000-(1+11%)×11%+(60000+250000)÷(1+17%)×17%-85000-(20000+3400+5000)=1012.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