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 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

职业资格 公司,法院,货款 已帮助 人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热搜:a公司向b公司融资租赁设备

答案解析

难度★★☆ 搜索
  • 【答案】AC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可知,债务人乙公司向发出支付令的A县法院起诉的,构成对支付令的异议,该支付令自行失效,甲公司不可以再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