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公司(承包人)承包了某段公路工程 工程总造价5 000万元 雇主在办理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

建筑类 承包人,损失,雇主 已帮助 人

某工程公司(承包人)承包了某段公路工程,工程总造价5 000万元,雇主在办理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投保金额分别为5 000万元和50万元,施工期间该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水灾害造成部分路基被冲毁,损失300万元,工地临时工棚被毁,损失10万元,施工机械设备损失45万元,材料损失20万元,停工窝工损失40万元,承包人员伤亡损失15万元,另外由于施工破坏了原排水系统致使公路沿线农田被淹,估计损失80万元,请根据范本分析并回答:

(1)上述风险损失,业主、承包人该如何分担?

(2)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3)业主、承包人实际各承担经济损失多少?

热搜: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新型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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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答案:正确
    答:
    (1)根据有关风险及保险规定分析如下:
    路基冲毁损失300万元、临时设施损失10万元、材料费损失20万元由业主承担。施工机械损失45万元、停工窝工损失40万元、沿线农田受淹80万元、承包人员伤亡15万元由承包人承担。
    (2)由于办理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因此业主承担的上述三项损失全部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计330万元,由于办理了第三者责任险,因此承包人负责的公路沿线农田损失也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但由于只投保了350万元,因此,最多只可获得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赔偿金。
    (3)由于上述情况,建设单位无须另外出钱以支付风险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而承包人除保险公司能赔偿50万元外,其余损失计130万元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