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案件中 主审法官认为 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

职业资格 化肥,案件,主审 已帮助 人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A.比较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热搜:cpu和内存和在一起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