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王某结婚3年 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下列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A.刘某继承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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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王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下列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A.刘某继承其父亲的遗产10万元

B.刘某3年来的工资所得15万元

C.王某的国家发明专利转让费8万元

D.由王某出资并经营的商店营业所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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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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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A项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