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 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金 丙公司担任保证人 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 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 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 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 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 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 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 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 公司通知了乙公司。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 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 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 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
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挖掘机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B.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D. 丁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热搜: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答案:ABCD
【考点】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详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締约时对标的物 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 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尽管乙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挖掘机买卖 合同,均属于无权处分,但买卖合同对乙公司与丙公司,乙公司与 丁公司均有效。
